机构名称: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 定价形式:政府指导价 批准文号:粤价(2006)298号
收费类型
适用范围
收费标准
浮动幅度
协商收费
除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外的其它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
上下浮动 20%
计时收费
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每小时 200-3000 元
计件收费
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
刑事:
( 1 )侦查阶段: 2000-6000 元;
( 2 )侦查起诉阶段: 6000-16000 元;
( 3 )审判阶段: 6000-33000 元。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 1.5 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 1 )不涉及财产: 3000-20000 元;
( 2 )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 1000-8000 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下:免加收
5 万元 -10 万元(含 10 万元): 8%
10 万元 -50 万元(含 50 万元): 5%
50 万元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4%
100 万元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3%
500 万元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2%
1000 万元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1%
5000 万元以上: 0.5%
说明:( 1 )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的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他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 2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超过争议利益的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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