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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荣辉一行登门拜访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副会长黄建水,并征求其对与《律师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相关的议案、建议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江海、吴红勇,市律协执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忠平,副主任林锡彬,秘书长吴瑞雪等参加了座谈会议。

在座谈会上,廖荣辉副检察长向黄建水律师简要介绍了该院关于其于今年“两会”期间领衔提出的有关修改市检察院、市中院等五家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建议的办理情况,他表示,市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律师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保障律师法正确实施等问题积极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下一阶段的建议办理工作。黄建水副会长对市检察院领导亲自登门拜访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的做法表示欢迎和赞赏,就关于五家单位联签的《律师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意见的修改,他提出主要有三方面的理由:一是目前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相继出台实施,2011年制定的五家单位联签意见部分条文与现行法律存在不相符之处,应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2012年底联合制定的《侦查阶段律师行使辩护权的规定》,因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及近期有关司法解释存在部分条文冲突的地方,且该规定与五家联签意见内容存在交叉、重复,应同时进行整合调整;三是五家单位的联签意见试行实施至今已超过两年,根据该文件的规定,有必要结合近两年的试行情况进行重新修订,以促进《律师法》在我市的真正贯彻实施。会上其他参会人员也就目前《律师法》在我市实施的具体情况、律师执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及五家联签意见的修改方向等积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建议尽快组织五家联签单位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会议结束时,廖荣辉副检察长对参会人员的建议表示认同。他认为,目前五家联签意见部分条文缺乏可操作性以及救济措施,有必要结合法律和实践通过细化程序、增加条款等方式提高可操作性,以减少法律适用的争议,促进《律师法》的贯彻实施,共同努力树立法律权威。

                                     会议现场

                               参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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