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13]13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增强律师会员对我会工作的了解,增进会员与我会的沟通和互动,搭建广大会员沟通的桥梁与平台。经研究定于2013年3月1日举行首次“会员开放日”活动,届时欢迎广大律师会员参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3月1日上午9:30—11:30; 地点:广州市律师协会(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 二、出席开放日的领导 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朱宝莲以及协会其他领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会员开放日记录4个继续教育课时,各律师会员可持IC卡现场登记课时。已领取律师执业证,但尚未领取新IC卡的律师会员,请凭律师执业证签名记录学习课时; 2、各律师事务所可将所里编印的材料于2月28日前提交到我会,用于当天的学习交流之用; 3、会员开放日今后将于每月定期举行一次,具体时间请各会员留意协会网站的相关通知。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